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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马卫东)为加强胶东调水管理,优化配置水资源,保证调水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经反复调研论证修改,《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已于2011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2年5月1日开始施行。 《条例》共七章四十二条,主要规范了胶东调水工程的概念、调水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监管体制和调水工程管理、水质保护、水量调配以及监督保障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的实施,将有效加强和规范胶东调水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和调水安全,对于缓解胶东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沿海区域生态环境、助推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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