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姝言通讯员田青刘文强)日前,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昌乐县人民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这是我市基层法院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
近年来,昌乐法院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自2009年以来,共处结各类诉讼、执行案件17352件,案件质量和效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该院还紧紧围绕工作主题,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纠纷1118件。此外,该院紧紧围绕人才兴院战略,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了一支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司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