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升民政服务水平,转变机关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提升行政效能,寒亭区民政局完善“四制”推进民政软环境建设。
完善公开承诺制。以构建“阳光民政”为目标,把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杜绝暗箱操作,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年检等业务进入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群众十分满意。
完善首办责任制。局机关各科室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具体业务落实到人,做到凡一事一科室能解决的,必须由该科室以最快速度解决到位;凡一事涉及多个科室才能解决的,由首办责任人或科室负责协调相关科室尽快解决。
完善限时办结制。凡来本局办理登记类业务,只要资料证件齐全,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凡备案类,只要资料手续齐全当日办结;凡审批类,按办结制时限给予办结,不符合条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让群众满意而归。
完善责任追究制。为确保软环境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寒亭区民政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网络,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群众投诉干扰和破坏软环境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取消评先资格。董广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