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十一五”以来,全市人民防空建设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安排,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以“平时作为大、战时能力强”为目标,突出“两防一体”、“两建同步”,大力推进人防建设社会化,全市人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为拉动经济的新增长点、提升城市品位的新亮点和应急管理的新支撑点。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各级人防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九五一”任务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着力推进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应急建设融合发展。
―――着力推进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融合发展。坚持把人防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服从服务大局,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多赢。坚持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有关内容与人防建设规划衔接起来,保证规划目标、投资安排、政策措施的有机对接,使人防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体现和落实。坚持科学全面规划建设人防工程,构建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配套、防御有力的防护工程体系,提高重要目标的防护能力。坚持用足用活人防优惠政策,盘活人防国有资产,做强做大潍坊城市三维空间投资有限公司,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人防建设,在发展壮大人防事业的基础上,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着力推进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切实把人防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障、服务等方面,充分体现人防建设和城市发展的有机结合。依法把人防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合理开发地下空间资源,缓解城市用地紧张矛盾。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要与人防工程建设相结合,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地下交通干线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要兼顾人防建设要求,做到地上地下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要重点建设一批可用作地下停车场和地下商场的人防工程,在保障战备需要的同时,也为节约城市用地、缓解城市交通、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作出积极的贡献。各类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配套建设地下人防设施,无法同步配套建设的,必须依法缴纳易地建设费用。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招投标,坚持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加强工程监督和资金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建设依法规范进行,确保人防事业在阳光下健康发展。
―――着力推进人防建设与应急建设融合发展。人民防空是政府应急管理的重要力量,也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体系。积极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建立人防与应急救援联动管理新机制,不断增强人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充分发挥人防组织指挥、信息系统、警报报知等体制优势,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体制实现无缝对接。把各类人防专业队伍纳入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体系,统一组建、统一编成、统一管理、统一施训、统一使用,平时为市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服务保障,战时遂行防空袭任务。按照战时防空、急时应急、平时服务的要求,积极拓展人防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建立完善防空防灾综合演练制度,适时组织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开展防空防灾演练,检验和完善城市防空防灾方案,提高组织指挥、协同保障、应急救援能力。将防空防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国防教育和社会公共安全教育体系,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教育、文化、人防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履行防空防灾教育职能,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灾避险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各级政府要居安思危,自觉把加强人防建设作为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组织领导、项目建设、依法行政、宣传教育等方面,投入更多精力、给予更大支持。社会各界要认真执行《人民防空法》,形成关心人防、支持人防、参与人防的强大合力,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实现人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