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第四教学楼近日被命名为“真维斯楼”,此前,暨南大学的主教学楼也加上了一家地产企业的名字。两处校园,一样反应:学生觉得看熟叫惯了的教室添了个商业味儿很浓的新名字很搞笑、不舒服,也有媒体觉得不适应,批评者众多,还有人翻出教育部14年前的一纸通知,提醒说校园内各类教室、建筑物都不得以捐资者名字命名,特殊情况需报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
如果真有这样一份还在有效期内的文件,对高校教学楼和各类校园建筑有着白纸黑字的规定,严格说来,清华、暨大必须迅速撤下上墙不久的新教学楼名牌。不止清华、暨大,放眼全国,大多数高校恐怕都要为一个个建筑的摘牌、重命名忙得不亦乐乎了。
如果对国内高校的发展现状稍加了解,就会发现,许多高校近年来都已成立了校董会,以往只是业余联欢性质的校友会,如今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刻意经营。究其原因,利用这样的方式寻求各种社会资源,获得赞助,是最根本的动力。经过大规模扩张铺大了摊子,又要面对高薪引进尖端人才、引进先进教学和科研实验设备、吸引优秀生源竞争等压力的高校,单靠国家财政拨款往往只能维持温饱,要过好日子、要谋发展,还需四处找资源、找经费来支持。就亟待推进的高等教育改革而言,改变行政部门对教育资源的一手掌控局面,提倡高校更多募集利用社会资源,都是大势所趋。
有人提示,许多国外名校也接受捐助,可他们并没有到处冠名。但我们不能脱离现阶段的发展环境,一味要求捐赠者必须低调。我们也不必将“清华”二字神圣化,因为事实上,在高度商业化、物质化的社会环境和教育大众化的时代里,高校早已不再是封闭单纯的“象牙塔”。
“真维斯楼”引起的哗然,更多暴露的是国内大学对于如何筹集利用社会资本并给予适度回报,还处在起步摸索阶段,缺乏良好的商业经营能力。像清华这样的百年名校,在校园内做商业化命名时,自当慎重其事,应该认真研究自身文化与商业品牌形象的契合度,建立学校接受捐赠的法度标准,而不是“有奶便是娘”。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让百年积淀的最宝贵的学府精神受到侵害,校园环境过度商业化,致使教师、学子乃至教学过程中的价值取向被污染,百年品牌遭贬损。到那时,不管拿到多么可观的有形小钱,都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