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亭区来电人反映:3月31日上午我到寒亭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给我母亲交纳托管费,我母亲2011年8月份退休,而该处将托管费收到2012年3月份,我对此不理解,咨询为何多交管理费及如何退还时,操作员张某某态度很不耐烦。请政府调查处理。
经查,因劳动托管费程序缴费都是一年一交,来电人办理业务时没有提醒8月份退休,工作人员便打成一年缴费额度。收款人员是银行工作人员,银行人员是照单收款。缴费人询问银行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解释不清楚。接到投诉后,寒亭区就业办与来电人联系沟通,缴费人表示理解,满意解决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