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目前深陷“三重门”(除了“错字门”,还有“失窃门”、“会所门”)漩涡之中的故宫来说,要想更彻底挽回其“受到严重影响”的声誉,重新赢得公众的信任和尊重,仅仅囿于接二连三的道歉显然还远远不够。毕竟,“失窃”、“会所”两件事,并不是一个语言表达的小节问题,而关乎故宫作为国家级博物馆和公共机构的管理水平、公益品质。
那么,除了道歉之外,故宫究竟还应该拿什么来救赎自己“受到严重影响”的声誉呢?
在笔者看来,当务之急首先应该是,故宫必须直面“三重门”的现实,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制造了这“三重门”的相关内部管理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如依据《文物保护法》,“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收藏单位……工作人员,因不负责任造成文物保护单位、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开除公职或者吊销其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接下来,从长远来看,要想救赎声誉,故宫的管理者还应该进一步让自己从深沟高垒的封闭中走出来,做到面向社会的全面彻底开放和公开。比如,财务状况的彻底开放公开―――将全部收入支出的详情、细节,均尽可能地公之于众;再如,管理运行状况的彻底开放公开―――将其所有管理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履职情况,也尽量全部公之于众。
显然,只有所有这些基本信息都彻底开放公开了,社会公众之于故宫这一公共机构的知情权以及相应的参与、监督权,才可能真正有保证。而在这种知情权、监督权的保证和约束下,防范“失窃门”的责任心问题、避免“会所门”的公益品质问题,无疑也才有望真正化解―――试想一下,如果此前故宫一直是足够开放公开、被充分置于外部监督之下的,小毛贼制造的“失窃门”,暗中招徕权贵的“会所门”是否还可能如此轻易发生?最终,建立在“责任心”、“公益品质”保障基础上的故宫声誉信誉,自然会水到渠成、不在话下。
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