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民生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这对担负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职能的民政部门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
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牢固把握“一个宗旨”,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化。
寿光是拥有百万人口的大市,民政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直接面对的是基层群众和弱势群体。因此,我们要把为民解困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着眼点、出发点和落脚点,做人民群众感情上的贴心人,权益上的维护人,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利。
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五个创新”,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一是创新农村低保标准正常增长机制。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刻分析了现阶段出现的城乡贫富差距拉大,相对贫困人口增多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在工作上重新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低保标准。措施保障上,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实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采取直接兑付的方式,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二是创新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在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有效缓解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的顺利实施。三是创新殡葬行业的规范管理方式。改善火化厂的服务环境和硬件设施,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控制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创新地名服务工程建设。编纂出版《寿光市地名志》一书,该书将成为26年来我市地名工作重要成果的集大成者。五是创新乡镇民政考核办法。对乡镇民政担负的各项工作量化标准,制定《千分制考核办法》,依据任务完成情况落实奖惩。
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一个重心”,加快发展以机构养老为主的老龄事业。
我们把机构养老、托老工作作为2008年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投资建设小户型老年公寓,该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可容纳104户老年人入住。寿光市老年公寓的建成和启用标志着我市的社会化养老工作已经迈进了崭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