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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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廉租住房补贴惠及143户低保家庭
以困难群众为本保障低保群众生活
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机构养老事业
把爱心面粉送到每户困难群众家中
台商刘竹承先生为特困村民送去生活用品
加盟慈善“富人”该有紧迫感
潍城区计生局成立人口关爱基金会
市民政局来到所包村峡山区为困难群众送温暖
“幸福指数”这样提升
2009年1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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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廉租住房补贴惠及143户低保家庭


  本报讯(见习记者冯砚农通讯员吴宗春于小海)2008年12月22日,原昌乐县岩棉吸声板厂52岁的下岗职工赵可柱,在该县农村信用社领到了每月103元钱的廉租住房补贴。日前,记者从县房管部门了解到,截至2008年底,全县已为像赵可柱一样符合条件的143户低保家庭发放了廉租住房补贴。

  对申请廉租住房补贴的低保困难家庭进行书面材料审查和入户现场调查,并进行了公示。同时,制定了昌乐县廉租住房补贴家庭复核制度,对廉租住房补贴实行动态管理。

  据昌乐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从2007年开始,该县实施了城区低保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主要实行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的保障方式。保障范围是城区无私有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城区低保家庭。保障标准为单身家庭30平方米,两人家庭45平方米,三人以上家庭60平方米,租赁住房面积超出保障标准的按标准发放补贴,低于保障标准的按实际租赁面积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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