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帮我找到失散多年的儿子……”这是12月10日发生在青州市公安局监管大队感人的一幕,风尘仆仆从河南省新乡市赶来的王学友紧紧握住大队长陈志泉的双手,激动得热泪盈眶。
王学友的儿子王有刚,今年23岁,2008年10月19日因涉嫌盗窃罪被青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自入所后,拒不向办案民警交待其真实姓名和住址。当管教民警与其交流时,王有刚均以不识字或不懂哑语、手语为由,拒绝与民警谈话。大队领导安排经验丰富的管教民警周志勇将其列为重点人员进行管理。首先在生活上给与关照。因王有刚拒不透露真实地址而无法联系其家人,没有生活用品和衣物。天气一天天转冷,大队长陈志泉看到王有刚衣服单薄,便安排管教民警为其配发棉衣、被褥。面对民警送来的“急需品”,王有刚感激的泪水夺眶而出,一再用手语感谢民警。再次是锲而不舍地对王有刚进行谈话教育,无论他怎样掩饰自己不识字的假象,都蒙骗不了管教民警的眼睛,每次民警将有关法律、法规写在纸上,特别是《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因犯罪嫌疑人拒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清的,其侦查犯罪羁押期限自身份查清之日起计算。
2008年11月26日,当管教民警周志勇再次与王有刚谈话时,王有刚突然间在纸上写出一行字:“我什么时间能出去?”周志勇将刑诉法的规定再次指明,王有刚一番犹豫之后,终于在纸上写下了新乡市这个地名,并向管教民警交待了整个案情。原来,王有刚早在2005年被李小军(河南卫辉人)、刘杰以打工挣大钱为名从家里骗出来后,逼迫他行窃,不准和家里联系。最后,王有刚写出“我想回家”及家里的联系电话。管教民警及时联系上王有刚的家人,当王有刚的母亲得知失散三年的儿子的消息时,禁不住失声痛哭。去年12月10日,王有刚被依法取保候审,王有刚父子俩得以相见。
今年以来,青州市公安局监管大队面对关押量大、任务重的严峻形势,以创“和谐监室”为载体,积极探索对在押人员的“人性化”教育管理之路,确保了监所安全,保证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除民警姓名外,其他均为化名)
张新平石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