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家折写尽宦海惊涛
来源:潍坊晚报 发布时间:2022-05-15 15:31:00
白钟山奏报查抄刘统勋家产情况。
奏折虽小,却足以搅动朝野风云。奏折里有普天同庆,亦有悲欢离合,甚至有血雨腥风。那些奏报抄家内容的奏折,今日读来仍是让人胆战心惊,唏嘘不已。
刘统勋妄言撤军被迅速革职抄家
乾隆二十年(1755)八月,定边左副将军阿睦尔撒纳反叛,叛军侵犯伊犁,定北将军班第与参赞大臣鄂容安殉难。当时定西将军永常率兵五千驻兵木垒,闻变大惊,没有探明战场形势,即率部退守巴里坤。面对突来的变故,刘统勋听信永常之言,未加深察,张皇失措,即附和永常,上奏乾隆皇帝请弃巴里坤,退守哈密,再图进军。
乾隆接到刘统勋的奏折,大惑不解,写下了“大失朕望,实属不通”的感叹。异常恼怒的乾隆命甘肃巡抚吴达善拿解刘统勋并查抄其任所资财,同时命署理山东巡抚白钟山查抄刘统勋原籍家产。
关于刘统勋山东原籍家产被查抄的经过,白钟山在奏折中说得甚为详细。乾隆二十年九月二十九日申刻,正在济宁办理案件的白钟山接到查办刘统勋家产的谕旨,当晚兼程前往,于十月十六日辰时到达青州府诸城县逄哥庄(今逄戈庄)刘统勋家,率同登莱青道熊绎祖、青州府知府裴宗锡、诸城知县李瀚,将刘统勋家前后门俱封闭,随即进内查看,当时刘统勋家眷都在京师,白钟山一行将刘统勋兄弟侄子及家中妇女逐出,令人分别看守。所有房间内衣饰器皿书籍等物逐一细查,共查出居住房屋一所,砖楼房上下九间,瓦厅房三间,草屋61间。再查诸城县粮户印册,刘统勋名下没有田产,其子刘墉名下只有良田二顷53亩,胞兄刘綎煜、胞弟刘组焕、刘维焯、刘纯炜、刘绂焜、刘经焘等名下诸城、高密两县良田共有三十九顷一亩,奏折当时没有提及刘统勋兄弟在槎河山庄的房屋田产。当时刘统勋兄弟虽已分家,但当时一时提供不出分家证明,白钟山请求将刘统勋兄弟的田产一并入官。乾隆没有应允,朱批说:“刘綎煜、刘维焯等田产不必查。”
迨至乾隆二十一年(1756),刘统勋重新起任刑部尚书,乾隆下旨给还所抄原籍家产。清代王培荀《乡园忆旧录》记载说:“尝因事籍没,无家赀,耕田四驴入官。后命赏还家产,四驴在县已饿毙,县令买四健驴以偿。”
高密人宫尔劝卷入亏空案被抄家
宫尔劝,字九叙,晚号怡云,高密堤东人,以举人出仕,雍正、乾隆间历任云南恩乐知县、开化府同知、开化府知府、云南粮储道,官至云南布政使兼署按察使。
宫尔劝为官二十余年,一直在云南,颇有声望。云南封疆大吏高其倬、鄂尔泰、张允随等,都对他刮目相看。乾隆元年(1736),鄂尔泰举荐他“明白妥当,而人颇深沉”。乾隆十二年(1747),云贵总督张允随奏报宫尔劝“才守优长”。乾隆皇帝对宫尔劝评价甚高。乾隆十二年(1747),宫尔劝入京引见,乾隆称赞他:“人大有出息,未可量也,即用藩司的。”乾隆很少对臣子做出这么高的评价,可惜,宫尔劝卷入云南亏空案中,与督抚无缘。
乾隆十五年(1750),云贵总督硕色上折参奏云南巡抚图尔炳阿袒护永善县知县杨茂亏空,与布政使宫尔劝、知府金文宗通同舞弊,代为弥补。图尔炳阿、宫尔劝等被革职,交刑部治罪。宫尔劝自知难免被抄家,于是匆忙藏匿财物。乾隆得知后大为恼火,他在上谕中说:“宫尔劝任滇藩年久,恣意贪婪,及一闻革职之信,辄将任所资财暗行寄顿,狡诈已极,情甚可恶,即加以刑讯,亦不足惜。”
不知是乾隆一时说气话,还是硕色没有理解乾隆皇帝的话,他们对宫尔劝动刑。也许乾隆皇帝也觉得对朝廷二品大员动刑不妥当,他在谕旨中丝毫不承认下旨对宫尔劝动刑一事,对硕色进行谴责。
当时宫尔劝在云南的住所和原籍高密的家产都被查抄。云贵总督硕色在宫尔劝云南住所共搜出“现银二千三百四十两及房地契券、金银首饰、器皿衣物等项”,并从宫尔劝家人杜七家搜出现银四千七百九十七两,以及金子、金首饰、银器等。同时,山东巡抚准泰会同莱州知府张潮、高密知县钱廷熊,奉旨查抄宫尔劝原籍高密的家产。据准泰所上折奏折,共查抄“草房共四所,共165间半,合买价银二千五百二十两,粮田地一百五顷七十九亩八分一厘,合买价银一万九千九百三十两九钱五分。”
案件最终查明,宫尔劝只是沿用陋规,并没有强取豪夺。乾隆二十年(1755)九月奉旨加恩释放。后来宫尔劝长期寓居嘉兴,与钱陈群、卢见曾及扬州八怪交往甚密。乾隆二十二年(1757)乾隆南巡,宫尔劝曾去接驾,赏给从四品顶戴。乾隆二十九年(1764)卒于嘉兴,其好友钱陈群为撰墓志铭,葬于诸城。
王槩因亏空革职抄家县志奏折所述大不同
王槩,字成木,诸城相州人,吏部侍郎王沛憻第三子,以贡生捐授刑部员外郎,升刑部郎中。乾隆六年(1741)出任湖北安襄郧道,后调任广东高廉道,升两广盐运使,署广东粮道。道光《诸城县志》记载,王槩为官甚为清廉,“饮食不扰民,公事多自出私财,以是大贫”。其在高廉道内,军民为立生祠。关于他的罢官原由,道光《诸城县志》记载:“忤上官被劾免,旋复原官,引见卒于途。上问槩于大学士刘统勋,统勋言其贤,上叹惋者久之。”
但在广东巡抚明山乾隆二十九年(1764)五月十八日所上奏折里,王槩却是截然不同的形象。明山在奏折中说王槩“狡猾性成,居心又最为巧诈,行为卑污”,并弹劾王槩浮收仓米,卖银入己,结果王槩被革职拿问。乾隆皇帝表扬明山说:“此奏可嘉之至。苏昌竟为其所愚,而汝不顾弟兄私情即行参奏,实不负朕任用之恩矣。勉之。”当时的广东粮驿道、署理按察使耀安奉命承审王槩,竟徇私改供,袒护王槩,结果被革职。原任广东巡抚、已升任闽浙总督的苏昌因曾举荐王槩被革职留任。
当时王槩在广东任所的资财和原籍家产都被查抄。据明山奏折可知,王槩共亏空九万四千余两,其任所资财和原籍家产共估银五万二千二百余两,除抵消王槩侵占的六千八百三十两外,余银四万五千四百余两都被抵补亏空。
王槩著有《太岳太和山纪略》,收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与兄王棠辑其父王沛憻事迹成《念庵府君年谱》。
责任编辑:邢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