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 >> 旅游>>驴友专区>>正文
五峰山:山不在高 有仙则灵
潍坊新闻网 2007-12-06 10:59:10 中国经济网

        五峰山省级森林公园是在原国有五峰山林场的基础上,由山东省林业厅于1993年1月批准建立的。五峰山森林公园内有五峰山风景区内、外八景的大部,并新建了森林浴场等休闲娱乐场所,使人们的身心在亲近大自然中得到休息与调整。目前,尚有大型民族文化集萃--中华周易园、齐鲁碑林和高尔夫球场正在兴建之中,不久将为五峰山公园增添新的景观和游人休憩娱乐的场所。

        森林浴场在五峰山森林公园的深处,南靠白虎峪,北临青龙峪,上依道佛山,下瞰洞真观。这里青山叠翠,万森参天,沟平崖险,绿荫匝地;更有盘山路四通八达,不仅能由谷底直攀山巅,又可使谷峪相连。周围670万平方米的山林,营造出这里独特的小气候。据测定,夏季温度比外界低5摄氏度,而易被人体吸收的负氧离子比外界多2.5倍。浴场占地12.67万平方米,与周围的环境巧妙结合,融为一体。四面由柏树篱笆墙环绕,设北、南、西三个大门200平方米的活动板房和41个大小帐篷,自然和谐地分列于山间密林之中,内设多功能会议厅、餐厅、客户、山泉浴室等。另有太极洞、太极图、观月台、露天舞场、射击场等游乐设施,是集住宿、娱乐为一体的纯天然旅游胜地。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责任编辑: 王振  
相关新闻
读后感言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昵称/网名: 匿名
查看发表评论 留言须知
潍坊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潍坊新闻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潍坊新闻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潍坊新闻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潍坊新闻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潍坊新闻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潍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潍坊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