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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界在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过程中,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问题,进行了比较集中的研究和探讨,推出了一批理论成果。下面就一些重大问题的探讨观点做一综述,供干部学习参考。
和谐社会的内涵和外延
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和谐社会”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理论界从广义和狭义、大社会和小社会、理想与现实等几方面关系着手,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解释。有学者认为,广义上的和谐社会是指社会同一切与自身相关的事物保持着一种协调状态,包括社会与自然环境,社会同经济、政治、文化之间的协调等,几乎是科学发展观所关注的全部内容;而狭义上的和谐社会是指社会层面本身各个环节、各个因素以及各种机制之间的协调,是科学发展观所关注的一个相对单项的问题。现在所探讨的和谐社会主要是指狭义上的和谐社会。有学者认为,社会有大社会和小社会之分。六中全会直接论述有关社会生活、社会关系、社会意识或者社会精神、社会文化、社会管理等等,是落脚到小社会。有学者则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等互为条件、相辅相成,渗透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方面,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期历史过程,因而不能仅仅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个孤立对象来研究。有学者认为,虽然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社会建设是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并列的“四位一体”任务之一,但它又是党中央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而确定的总目标、总思路、总战略,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有学者认为,应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把握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以事物的矛盾规律定义和谐社会,就是人们在根本利益一致的条件下,在社会矛盾丧失对抗性的情况下的一种稳定的、有序的、良性的社会状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和动态的过程,因而应当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看作是目标和过程的统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创新,如何理解二者的关系成为专家学者探讨的重点。有学者指出,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深化对三大规律认识的体现,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重大创新,在多个方面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化了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应该是和谐的社会,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但把社会和谐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它是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结果,揭示了社会和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关系,深化了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奠定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主要的理论基础,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关于社会和谐为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有学者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第一,社会和谐发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发展的优势,完全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内使社会达到和谐的发展。第二,社会和谐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进一步消灭产生各种社会冲突的最主要的根源,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致性。第三,社会和谐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趋势。社会主义社会越是向前发展,社会管理和社会自治就变得越重要,社会和谐这个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将更加充分显示出来,成为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第四,社会和谐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取向,即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有学者认为,只有通过和谐社会的构建,社会主义的本质才能得以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得以充分发挥。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构建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到社会主义理论和现实在世界人民特别是进步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因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国际意义。应该从世界角度来看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它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也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需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坚持科学发展观
在党的十六大以来的理论创新成果和重大战略思想中,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有学者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落实科学发展观之间存在有机统一性。作为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是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也是统领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指针。科学发展观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质要求,集中反映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规律,确立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原则,生动展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科学思想方法。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科学发展的基本观点、统筹兼顾的根本要求,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指导原则、基本途径和有效方法。 有学者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要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坚持科学发展观有机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要把它们看作是同一实践过程中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对社会发展的目标指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新的社会主义建设目标,是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观目标的进一步深化。有学者认为,“和谐社会论”是“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充实和发挥。把“和谐”作为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和处理矛盾的重要方法,单列一项放到突出位置,表明人们对社会主义如何科学发展的认识更加全面和深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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