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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潍坊A级以上信用等级开发企业资金监管额度减半

来源:潍坊新闻网 2020-04-09 15:25:06 责任编辑:聂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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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新闻网讯(记者 孙瑞荣)4月8日记者获悉,为保持潍坊市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潍坊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保持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主要从支持企业发展、适度土地供应、提升房地产品质三个方面出台了十五条政策。

        《意见》着力支持企业发展。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在疫情期间适当调整有关政策。降低预售监管资金,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开发企业资金监管额度减半;缓缴劳务工资保证金,疫情期间开复工项目暂缓缴纳劳务工资保证金;妥善处理延期交房,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交房延误风险;顺延资质有效期,省、市审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统一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合理承担疫情防控费用,将疫情防控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列入工程造价;加大信用激励,对疫情期间做出贡献的企业,作为良好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推行网上办理,采取“网上办、邮寄办、不见面审批”等方式,合理办理有关审批事项。

        《意见》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严格控制供应总量,各区(市属开发区)严格按照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供地,不得突破计划量供地,棚改用地应保尽保;加强规划引领,坚持高起点定位、高品质规划,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品质城市建设。对轨道交通沿线特定区、站南广场和高铁北站片区以及规划的中央商务区等重要节点区域,严格控制供地。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禁止设置限制性、排他性出让条件,严格招拍挂出让信息保密,防止串标压低地价,原则上不再实施产业用地和房地产开发用地“搭配出让”。

        《意见》提升房地产品质。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一律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认真落实《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在土地供应时,将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列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纳入供地方案,在土地出让公告中予以公告;着力提高住宅全装修水平,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普及住宅装修工业化生产方式,2020年中心城区新建小高层、高层住宅实行全装修比例达到30%以上,2022年新建高层、小高层住宅淘汰毛坯房。

        《意见》的出台,可有效缓解开发企业因疫情产生的阶段性压力,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根据潍坊房地产业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房地产业用地管理,促进品质提档升级,实现潍坊房地产业保持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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