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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22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潍坊新闻网 2019-12-24 09:19:45 责任编辑:毛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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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临朐委员活动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至2018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202万,占常住人口的22.1%,老龄化程度较高。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近年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养老服务需求,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兴办原则,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养老机构125家,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26处,农村幸福院692处。通过“多镇一院”“一县一院”“中心敬老院”等建设模式,不断优化农村敬老院布局,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52处,在保障好农村特困人员养老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面向社会老年人开放。积极推进养老资源与医疗资源融合发展,目前全市125家运营的养老机构中,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的93家,内设医疗机构的32家。推动镇卫生院与敬老院“两院一体”建设运营,实现资源整合、优化发展。目前已有诸城桃林镇卫生院、安丘金冢子镇卫生院等10家基层医疗机构,率先实施了“两院一体”建设。

        (二)强化政策资金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持续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扶持。一是土地保障。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公办养老机构实行相同的土地划拨政策,近年来,已累计争取划拨土地指标1960亩。二是资金扶持。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内资与外资、公办与民办养老机构实行同等资助,近年来,累计为各类养老服务项目补助养老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1亿多元。三是税费优惠。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免缴征地管理费、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性收费。用电、用水、用气、用暖按照居民生活价格执行。

        (三)强化社区居家养老。一是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8〕18号),加快打造集居家养老服务站、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2018年建成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6处。二是加快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通过政策扶持、简化优化养老机构审批手续等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养老机构。目前,全市125处养老机构中,社会力量兴办的65处,占比52%。积极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有34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了公建民营。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围绕“建平台、育组织、强载体、搞服务”,构建以信息化为手段、以服务实体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以县市区为单位,建成养老服务信息平台14处。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增设了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开设了老年护理课程,培养既有医学护理知识,又有养老管理服务技能的复合型人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连续5年免费举办了养老管理服务人员系列培训班,累计培训5600余人次。组织举办了六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进一步激发了广大从业人员的爱岗敬业热情。

        (五)强化服务质量提升。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卫计委等七部委要求,自2017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照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和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按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开展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问题集中整治情况进行了多次督查,不断巩固整治成效,全面提升养老院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截至2018年年底,全市201家养老院,关停并转76家,其余125家全部完成问题整治,养老服务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城区养老服务需求大,发展较快,大部分基础设施条件好、服务质量高的养老机构存在“一床难求”现象。农村养老服务需求少,发展薄弱,养老服务设施基础差、服务水平低,床位存在大量闲置现象。

        (二)养老服务市场发育不健全。一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次性投资大且回报周期长、回报率低,社会力量参与投资不积极。二是受传统文化和家庭养老观念影响,许多老年人的养老观念陈旧,仍然停留在“养儿防老”层面上,对社会化养老方式不认可。

        (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相对滞后。一方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完善,服务阵地不足。虽然我们建设了一大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但大部分建设标准不高,服务能力较差,与群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提升。另一方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培育发展较慢,数量较少,提供的服务大多是家政、生活照料等低端服务,能够提供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中高端服务的比较缺乏,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的能力较弱,不能较好地满足这部分人的“刚需”。

        (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短缺。由于工资待遇低、工作强度大、社会认同度不高等原因,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多以“4050”人员为主,专业化程度较低,服务水平较差,难以提供专业化的养老护理服务。年轻从业人员多为初级护理员,中高级护理员、医生、护士、营养师、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高层次专业人才仍然匮乏。

        三、下步打算

        (一)加强政策引领。进一步调整完善扶持政策,逐步将侧重点由“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转变,根据实际服务老年人数和自理情况,分类进行补助。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扩展服务内容,重点向失能、失智等老年人倾斜。以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与房地产、康复、医疗、教育、旅游等业态融合发展步伐,通过连片开发,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高效合作的PPP等模式,建设养老服务综合体,不断拉长服务链条,提高服务聚集度,打造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集聚区,以满足老年人的高、中、低端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着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完善提升城乡社区日间照料设施日间照料、失能老年人托养、居家养老服务等功能,打造标准化社区居民服务中心,满足绝大多数有需求的老年人在家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愿望。扎实做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改工作,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使用,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根据实际无偿或低偿提供给养老专业服务组织使用。大力引进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推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规范化建设运营,有力促进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市级建立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平台,对接省民政厅“两台一网”,有效整合各县市区“12349”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对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普查评估,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市级建立调度指挥中心,对全市养老服务业进行综合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县市区建立呼叫中心,在社区设立养老服务点,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提供线上线下服务。

        (四)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持续加大对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2019年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服务管理人员600人次,不断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管理水平和职业素养。组织开展好全市第七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进一步激发从业人员的爱岗敬业热情,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潍坊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其他新闻媒体等,不断加强传统道德教育和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弘扬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传统美德,广泛宣传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表彰奖励优秀养老服务品牌、养老服务项目和养老服务人员,在全社会形成敬老、为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推动养老服务发展。

        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潍坊市民政局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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