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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0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潍坊新闻网 2019-12-23 17:03:24 责任编辑:毛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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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业联合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推进企业诚信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从2014年开始,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市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推动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示范创建为引领,以平台建设和联合惩戒为核心,打基础、促应用,不断加大信用惠民和信用创新应用力度,我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国前列,2018年创建为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青州市也获批全国守信激励试点城市,诸城、寿光分别创建为全省社会信用综合试点市,数量居全省第一位。在2019年3月份的国家城市信用监测评价中,我市在全国262个地级市中位列第9名。

        (一)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一是建立协同联动推进机制。建立了由市政府领导挂帅、多部门协同配合、市县乡(镇)村四级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人大、政协也积极参与推动信用工作。2018年10月份,市政协专门组织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与信用产品创新应用”专题协商会议,促进全社会多方了解并参与信用建设。二是建立考核督导机制。创新设立了县市区信用综合评价指数,在全省率先把信用建设纳入科学发展考核,每半年对县市区评价一次。三是建立营商环境信用评价机制。我们与市软环境办公室出台了《潍坊市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把信用环境建设作为营商环境核心要素指标,与营商环境评价互为推动,目前已完成评价工作。四是创新信用增信融资机制。由市政府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签署备忘录,合力打造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立金融机构信用融资增信机制,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五是建立信用市场培育机制。将信用服务产业纳入市级重点扶持产业目录,积极引进培育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引导在行政管理中推行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推动行业协会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二)完善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对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进行完善提升,实现联合奖惩、食品药品、重点人群、信用预警等专项应用。目前已归集53个部门、1.5亿余条信用信息,形成950余万自然人和78万余户、120多万法人信用档案,实现了对全市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各类注册法人信息全覆盖,实现部门、单位间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已建成县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8个,全部实现与市级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的自动传输。“信用潍坊”网站完善了专项治理、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服务等新功能,总浏览量突破600万人次,公示信用承诺书近万份。在信用信息服务方面,向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和第三方机构分级开放信用信息,全市40多个部门可登陆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使用信用记录、信用预警的相关功能。发改、财政、住建、交通等13个部门在争取财政扶持资金、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管、省重点项目、企业债券申报等工作中查询信用记录,使用信用记录和报告1.3万余份,涉及资金近百亿元。

        (三)强化联合奖惩引领作用。一是加强联合惩戒工作力度。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在项目立项、获得生产要素、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等方面进行限制,构建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2018年共对2万多个严重失信主体进行了联合惩戒。其中,限制281家企业参与“守合同、重信用”、“潍坊市市长质量奖”、“山东名牌”、招投标等,限制3万多人次乘坐高铁飞机、出境、高消费等,限制贷款2千余笔涉及金额1.4亿元。二是开展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行动。先后开展了涉金融、电子商务等领域失信专项治理行动,列入国家信用平台的212家涉金融、2家电子商务失信机构整改全部完成。9月份,市信用办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涉金融案件集中抓“老赖”行动,成效显著,共执行到位金额6.3亿元,在全市引起了强烈反响。三是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组织开展信用修复培训班,出台信用修复流程指南、提前撤销行政处罚办理指南、退出联合惩戒名单办理指南等信用修复细则,鼓励失信主体主动整改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信用。目前,已有500余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重新获得招标投标、信贷审批等资格。四是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出台了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对A级纳税人等守信行为实施联合激励的方案,对守信者依法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提供公共服务便利和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为17家企业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对2390户A级纳税人授信金额35.5亿元,发放贷款1139户金额29.17亿元。

        (四)创新实施“信易+”。一是推行信易批,以诚信承诺简化审批。出台《潍坊市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和《潍坊市非制造业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对150多个项目按告知承诺制办理了立项审批,总计节省审批时间1972个工作日,平均每个项目节省时间54.8个工作日,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二是探索信易管,建立新型事中事后监管体制。市编办、人社等30多个部门,分别在事业单位、劳动保障、房地产业、建筑业等32个领域进行探索,探索使用“信用+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对信用等级优良的市场主体予以政策激励,对信用等级差的予以相应惩戒并发出预警警示,增强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三是探索信易贷模式,开展“信用评定+信用互助”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目前,共评定信用农户147万户,授信余额715亿元。7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信用互助业务资格认定,参与社员6749人,信用互助业务额累计3831万元,均居山东省首位。四是探索信易盟模式,以诚信联盟公约推动企业诚信守法。在食品行业组建了1.8万余家食品行业诚信联盟,从源头上提高了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成立了网络电商平台经营企业诚信联盟,2018年,我市有18家企业首批加入省电子商务企业诚信联盟。

        (五)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介作用,加强社会诚信宣传和舆论引导。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诚信潍坊”建设助推品质城市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月、诚信潍坊主题活动,推动诚信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将诚信建设纳入文明创建活动范畴。开展诚信企业评选。在各县市区、有关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评选活动,参与人次超120万,共评选出诚信企业73家,诚信单位60家,诚信人物60名,诚信村10家。积极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百城万企亮信行动”,鼓励企业主动补充信用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共有1000余家企业主动亮信。

        二、存在问题

        当前,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成效,但与国家和省要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思想认识有待加强。部分部门、单位尚未认识到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推进的主动性不足。二是信用管理法规制度不完善。信用立法滞后,对信用信息的征集应用、服务平台的运行缺少制度保障和程序规定。三是信用创新应用不够。信用应用和联合奖惩不到位,大多数单位还没有将信用查询、信用报告应用于业务工作中,联合奖惩案例较少,影响力、威慑力不够。四是信用宣传及社会诚信意识还有待提高。

        三、提案办理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

        对该提案,市委惠新安书记作了重要批示:“企业诚信建设是系统工程,涉及多层面问题,需从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等方面多管齐下,并以信息化手段提供技术上支撑。请市政府相关部门高度关注,研究提出相关意见”,根据惠书记批示和提案建议,下一步,在加大对企业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推进信用创新等方面,我们将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一)开展企业诚信实践,倡导诚信理念。一是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在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开设“诚信建设万里行”专栏。二是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利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诚信企业等创建活动。将诚信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标准,对严重失信企业一票否决。三是倡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诚信观、义利观,进一步提高承担社会责任的主动性,把守法诚信融入企业发展战略,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四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打造诚信企业文化。加强企业员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培育企业诚信文化,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职业素养。倡导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一是积极推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工程建设,完善平台与“一张网”的对接,政务服务大厅100%接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推动有条件单位建立专项平台,实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自动对接。推进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到政府管理(审批)和服务过程中,实现自动响应,自动查询。二是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司法、行政部门和水、电、气、热、通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100%联通信用信息平台并共享信息。三是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大力提升数据归集质量。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建立企业信用档案,鼓励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查询企业信用记录。

        (三)完善诚信“红黑榜”制度,加强失信企业联合惩戒。一是加大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力度。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限制获得生产要素、行业准入、任职资格、高消费行为、获得相关荣誉等联合惩戒措施。将失信企业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稽查和抽查的重点,提高监管频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格局。二是完善诚信红黑榜发布机制。在各级政府、部门网站以及“信用中国(山东)”“信用中国(潍坊)”官网及《潍坊日报》等媒体进行公示严重失信主体相关信息,便于市场识别失信行为,防范信用风险。建立完善失信举报制度,鼓励公众举报企业严重失信行为。三是加快信用产品创新与应用。加强信用在扶持中小微企业、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应用,探索实施“互联网+信用+民生”和“信易+”创新引用。

        (四)选树宣传推广诚信典型,实施信用试点创建工程。一是大力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等诚信案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见贤思齐。在道德模范评选中推选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向全社会发布一批“诚信之星”,组织主要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公共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二是实施信用试点创建工程。开展信用试点县(市、区)、信用试点镇(街)创建活动,在金融、司法、市场监管、环境治理等领域开展信用试点单位创建活动,在各类企业中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持续开展“厚道鲁商”品牌三级联创活动。

        感谢贵会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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