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 潍坊日报社主办

您当前位置:潍坊新闻网 > 专题频道

财政金融联动 助力新旧动能转换

——我市支持新旧动能转换财政政策解读之四
来源:潍坊日报 2019-07-16 13:56:46 责任编辑:桃子
A+A-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前期我市出台了《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其中《关于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财政资金的奖补引导,调动各类金融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吸引更多金融资源助力新旧动能转换。

    对企业投保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套软件质量保证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综合险政策,按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80%的比例,给予单户企业年度最高500万元的保费补贴。对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按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最高50万元。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财政补贴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并率先在化工行业全面推行。按照“政府激励推动、市场机制运作、省级统筹规划、市县主导实施”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给予综合奖补,一般不超过企业首次投保保费的60%,单个企业每个保险期限内享受的保费补贴最高100万元。保费补贴实行退坡机制,补贴比例逐步降低,2018年不超过50%,2019年不超过40%,2020年(含)以后不再补贴。

    对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担保和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担保和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当年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奖励。对小微企业贷款年度增幅超过全市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增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其小微企业贷款超过全市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增幅以上部分1%的风险补偿,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贷款代偿损失,托管机构按照代偿额50%及以上、35%(含)-50%、25%(含)-35%、15%(含)-25%的比例补偿融资担保机构时,代偿补偿资金相应分别按照代偿额的25%、20%、15%、10%的比例补偿相关融资担保机构。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成熟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并进行直接融资。对拟改制企业,在改制完成后,每家资助20万元;对拟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经山东证监局辅导验收合格后,每家资助200万元,上市申请经企业上市审核机构受理的,每家再资助300万元,上市成功后,每家再资助200万元;对拟在境外上市的企业,经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受理的,每家资助300万元,境外上市成功后,每家再资助300万元;对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在挂牌后,每家资助80万元;对拟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在挂牌后,每家资助40万元。

    对依法设立从事金融业务的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金融机构开展的金融创新产品进行奖励,每项财政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设立我市金融创新奖,主要奖励为支持新旧动能转换、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完善金融服务功能、保障金融运行安全、推进产融紧密结合而进行的金融产品、技术、工具、服务、机构、渠道、模式创新,以及金融管理方法、手段和机制体制创新。每2年评选1次,奖励资金总额200万元。对在我市金融机构工作或其他机构金融岗位工作并符合条件的金融高端人才按政策给予一定奖励,对金融人才等急需紧缺专家,每年遴选一批鸢都英才、鸢都之星,分别给予每人20000元、4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记者潘来奎整理



相关新闻
  • 潍坊新闻网微信

    潍坊新闻网微信

  • 潍坊新闻网微博

    潍坊新闻网微博

  •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