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计划生育局设六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机关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全年工作计划、总结、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指导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协调有关部门,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负责督办、综合协调、政务信息、秘书文书事务、文电处理、档案资料管理、保卫、保密、行政后勤保障工作;指导全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全市计生干部职工的休养、《荣誉证书、证章》的发放管理、评先评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定工作;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职工的人事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监督检查全市各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拟定全市性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检查、落实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负责组治、指导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业务培训;负责、指导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办理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趋势性问题的调查和对策研究;负责审核下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计划生育证明和手续。
(三)规划统计科
负责编制全市中、长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人口计划,指导各地编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负责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指导各地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管理和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生育部门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以及计算机运用于计划生育信息管理、联网等工作,指导基层基础统计台帐的管理、应用和建议工作;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四)宣传教育科
制订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规划;负责全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协调,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对外宣传和重要新闻的发布工作;指导县,乡人口与计划±育宣传教育工作,“三结合”工作;负责制订计划生育干部培训规划,在职干部学历教育和开办计划生育有关专业班的协调工作;负责人口学会的日常工作。
(五)科学技术科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规划,项目审定,组织成果申报及有关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组织技术服务、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医疗器械装备管理、指导基层应用;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拟订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会通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防治和鉴定工作,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规划,做好优生优育工作;与有关部门制定节育技术的卫生标准,质量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工作规范;推广避孕节育新技术、新药具,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对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对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妁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工作。
(六)市直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组织市直单位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指导市直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等工作;监肾检查市直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市直单位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办理工作;负责办理、审核市直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计划生育的证明和手续;组织市直单位女职工进行“三查”;负责指导市直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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