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大力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一)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指示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五年来,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083件135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1亿元。一是突出重点,集中查办党委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稳定、阻碍发展的大案要案。共立查职务犯罪大案要案876件1084人,占立案总人数的80%,其中要案32人。二是积极推行与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立健全侦查工作一体化、办案流程控制、安全防范、侦诉协同、内部执法监督等工作机制,确保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三是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开展了系统预防、专项预防,积极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
(二)积极投入“平安潍坊”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五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8306人,提起公诉30413人,其中批捕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4825人,提起公诉5383人。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不断完善刑事案件质量监控机制,确保了办案的质量和效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和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对预防和减少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五年来共依法监督有关部门立案840件,监督撤案72件。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432人,不起诉242人。对应当批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516人,追诉116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476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236件。对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65件次。深入落实预防超期羁押的各项措施,保持了全市看守所连续23年无超期羁押,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二、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努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强市服务
(一)始终坚持把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检察工作的目标追求。市检察院先后制定落实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建设现代化强市服务的意见》等5个规范性文件,自觉把服务经济建设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全过程,不断增强服务大局工作的实际效果。工作中既坚定不移地保护干事创业,又严肃查办破坏发展大局的腐败犯罪。深入查办国企人员贪污受贿,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犯罪案件241件283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87件120人,破坏环境资源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27件30人,基层乡镇站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81件236人。
(二)始终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五年来,共依法查办政法干警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刑讯逼供等职务犯罪案件27件34人,促进了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不断规范检察机关自身执法行为,努力使检察机关的每一项执法办案活动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当事人和解机制,准确适用不起诉办案机制,采用简易程序和量刑建议机制,推行人性化办案机制,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始终坚持把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参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法查办教育系统、医疗卫生系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6件126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等犯罪案件101件140人,配合公安、文化、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开展禁毒、“扫黄打非”、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始终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工作的始终。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0057件,妥善处理集体上访、告急信访42件。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严格落实“四定两包”责任制,千方百计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探索建立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注重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和解决诉求。诸城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安丘、高密等8个检察院分别被授予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三、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一)以开展各类专项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案件质量检查、法律文书评查、办案安全防范检查、扣押款物专项检查等措施,着力解决少数干警在执法思想、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已连续7年没发生干警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二)以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为主要途径,大力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全市检察机关先后组织95名干警参加专升本教育,26名干警攻读法律硕士学位。采取专家讲座、模拟法庭、业务竞赛等多种形式,狠抓干警的业务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训练。全市有23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反贪局长、“十佳”渎侦局长、优秀公诉人和优秀办案人,95%以上的干警熟练掌握了基本的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等技能。
(三)以落实科学发展目标实现推进机制为总抓手,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基层院建设。全市检察机关以迎接省院检查评估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办案、技术用房建设和检察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检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院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安丘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寿光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安丘市委和寿光市委分别作出了向检察机关学习的决定。
(四)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保障和促进检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全市检察机关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依靠党委领导优化执法环境,促进工作发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听取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两级人大常委会共任命82名人民监督员,监督“三类案件”104件,开展“五种情形”监督26件。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新起都对我市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
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和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省九次党代会、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一是要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三是要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要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为全市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