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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二○○八年一月五日在潍坊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爱云
来源: 潍坊新闻网 添加时间: 2008-01-14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五年间共处结各类案件522260件,比上个五年增长21.9%,占全省法院案件总量的近七分之一,年均结案10万多件。各项工作保持全省先进位次,中院连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刑事证据开示和审前程序改革等多项做法被上级法院推广,有5个基层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或荣立“集体一等功”,全市53处人民法庭全部达到“五化法庭”标准。

        一、端正司法指导思想,始终把准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

        全市法院始终坚定“党的中心工作就是法院的工作中心、党和国家大局就是法院的大局、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就是法院的职责”这一指导思想,引导广大法官克服单纯业务观念,坚持“改革深入到哪里、开放扩大到哪里、法院就服务到哪里”、“只要是发展的现实需求、只要是法律允许的范围、司法保障就必须到位”,自觉地把法院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07年,贴紧市委“一三六四”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先后制定了服务“新农村建设”、推进“和谐创建”、保障“三个发展”的实施意见,使司法工作更加注重保障协调发展、更加注重保护干事创业、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深入推进“平安潍坊”建设,全力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五年来审结刑事案件21603件,判处犯罪分子31031人,维护了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判处偷税漏税、票据诈骗等犯罪案件319件600人;判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案件865件1119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探索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建设,对市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促进了未成年犯矫正工作。去年,依法判处刑事犯罪案件4839案683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1089人,占处刑总数的15.9%。

        (二)加大调节经济关系力度,依法助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五年来,共审理各类商事案件136196件,标的额178.1亿元。依法确认了“新郎”服装、“孚日”家纺等7个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推动了我市“品牌战略”的实施。2007年依法审结各类商事案件35516件,标的额33.2亿元,维护了市场秩序。组织走访企业2000余家,召开企业座谈会35场次,提出合理化建议130条,促进了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努力保障社会和谐。五年来,依法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98817件;审结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17055件;执结各类案件148589件,实现合法债权78.2亿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1213件(人)次。去年,依法审结民事案件32085件;审结行政案件3467件,妥善处理非诉执行案件4149件;倡导建立了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共执结各类案件26447件,实现债权22.8亿元,建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发放救助款49.7万元。开展法官“五进”活动,推动建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此,中央电视台专题予以报道,省法院尹忠显院长给予批示肯定。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五年来,共为经济困难的3904起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1039.3万元。

        (四)紧跟市委决策部署,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涉农审判工作,五年来,共审结涉农案件39277件。继续强化便民诉讼,全面落实远程立案、巡回审理、就地开庭等措施,为农村群众提供了司法便利。继续深入实施案件审判、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下乡”活动,去年巡回审判案件1870件,提供法律咨询51场次。继续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排查调处纠纷1361起,提出司法建议54条,落实服务对策37项。

        三、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司法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目标,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造能力型、廉政型、创业型班子,切实做到管好自己发挥表率作用、带好队伍不出问题、干好工作让党和人民满意。去年,全市法院班子成员参与办案167件,参与政法部门联合接访、亲自处理信访226件(人)次,组织调研活动32次。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了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实施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健全完善廉政建设“四不为”机制。实施“人才强院”战略,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法院参加审判实务培训608人次,现有117名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建立法官遴选制度,从全市基层法院遴选14名优秀人员到中级法院工作。

        (二)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提升公正司法的水平。去年,继续加强审判管理,先后制定了《院庭长办案规定》、《审委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各类案件上诉率、发改率、信访率同比均大幅下降,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6.7%,二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9.3%,一、二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9.5%,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市法院91%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82.1%的民商事案件、75.7%的行政案件和68.3%的执行案件,都是通过调解或协调方式解决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先后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刑事、商事、行政、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8项,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360件。2005年以来,全市421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864件。

        (三)着眼机关作风转变,不断推进“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公正司法树形象”等活动,实施规范化管理。去年,全市法院深入扎实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针对涉及作风、形象、廉洁的5类35个问题,征求意见建议1500余条,落实整改措施34项,先后开展了6项载体活动,出台规章制度15项,各项工作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法院要求,理清了民商事案件管辖范围;规范了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司法管辖和法庭设置。组织庭审观摩261次,评查案件2060件,在全省裁判文书评选中有6篇分别获一、二、三等奖。审判一线法官人均办案117件,涌现出一批受到省市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去年,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诉讼、执行案件99630件,结案102086件,结案率为102.5%,中级法院被授予全国、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和创建“五化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等10多项荣誉称号,死刑二审开庭保障工作获全国中级法院第一名,曾先后在全省民事审判、行政审判、队伍建设等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省法院曾在潍坊召开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等4个现场会,省市委和省法院领导曾13次给予批示肯定。

        四、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审理好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保证大局稳定;审理好金融、证券等商事案件,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审理好土地承包等涉农案件,服务新农村建设;审理好知识产权案件,加大对知名品牌、驰名商标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保护力度;审理好企业破产重组案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

        二是树立和谐司法理念,服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依法审理好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优先办理追索养老保险金、扶养费案件,及时有力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土地征用、企业重组中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促进各项补偿措施、优惠政策的落实。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靠各级组织和人民群众疏导社会矛盾。

        三是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针,提升司法能力水平。继续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加大诉讼指导力度,推行小额债务法庭、速裁法庭等做法。全面加强诉讼调解、执行和解以及行政案件协调等工作,使更多的矛盾纠纷以和谐方式得以解决。

        四是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构建司法资源优化、审判机制顺畅、诉讼关系融洽、司法环境良好的和谐诉讼模式。按照十七大提出的“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逐步形成职责明确、管理严格、配置合理、保障到位的队伍管理格局。加强“两庭”建设,改善执法条件,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奠定坚实基础。

编辑: 吴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