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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力而行的慈善更该提倡
潍坊新闻网 2008-06-20 14:03:44 黑龙江晨报

        重庆南岸区退休职工张国清夫妇为灾区捐款掏空了家底,每月定额的生活费所剩无几,一家人只好天天吃藤菜。

        汶川大地震,国难当头,年过七旬的张国清夫妇在电视上了解到四川同胞的苦难,以泪洗面,决定把一千多元生活费(现金)和存折上的二千多元,一并捐给所在社区。但自身的生活却拮据起来,一家人每天只能吃藤菜。

        像张国清夫妇这样的感人事迹,在此次灾难中屡次涌现,其所体现出来的对同胞和国家的热爱之情,所闪现出来的人性光辉,令笔者感动。但是,静下来思考,张国清夫妇是双退休职工,二老的退休金不多,家里还有一个没有经济能力的残疾儿子。家里本没有经济来源,现在又把所剩不多的生活费用捐赠出去,造成一家人生活拮据,生存都成问题。这种“竭泽而渔”式的慈善,值得提倡吗?     

        慈善行动本是人性光辉的体现,无所谓金钱数额上的多少。以捐赠多寡,作为道德的衡量标准,毫无价值。一个人尽其所能,去帮助社会,值得称赞。一个人倾其所有,去帮助社会,道德更是高尚。但是,倾其所有之后呢?如果慈善行动之后,捐赠者又行成另一种负担,甚至是生活上的无以为继,导致还需要他人、需要国家帮助救济,是不是有违于慈善本意呢?

        因经济能力、生活水准不同,捐款数额自然多寡不等。只要在个人经济能力承受范围内尽力而为,就是善款本意,就是大德。但是如果倾其所有,将仅有的维持生活的费用,捐赠出去,慈善捐赠的同时又使自身陷入生存绝境,造成国家社会的另一种负担,这种行为本身虽然高尚,但却不值得提倡。

        弱势群体在国家的帮扶下,把自家的生活照顾好,这本身同样是一种“慈善”,是另一种“慈善”,竭泽而渔的慈善真不应该,这种慈善恐怕也不是灾区人民所希望的。(崔岸儿)


(责任编辑: 吴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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