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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14岁女儿被判有期徒刑14年
潍坊新闻网 2008-05-30 10:29: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东方网5月30日消息:记者昨日又从深圳龙岗区检察机关获悉,该区近日也发生了一起禽兽父亲强奸亲女案。禽兽男子梁仕某在去年多次强奸了自己未满14岁的亲生女儿。

        经法院裁定,禽兽父亲梁仕某强奸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

        根据深圳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梁仕某的女儿小梁今年未满14岁。2007年4月某日,梁仕某和小梁在位于龙岗区坑梓某出租屋内睡觉,梁仕某以玩游戏为名诱骗小梁脱光衣服,后将其奸淫。后梁仕某多次在出租屋内采取殴打、威胁等暴力手段对被害人实施奸淫。

        2007年12月15日,梁仕某在出租房内企图再次强行奸淫小梁,小梁奋力反抗,被刚好回家的妈妈撞破。妈妈马上带着小梁到派出所报警,民警遂将禽兽父亲梁仕某抓获。

        龙岗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梁仕某多次有违人伦地强行与小梁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结合被告人归案后的悔罪表现,被害人小梁的母亲及被害人所就读的学校向法庭提出书面申请,强烈要求从严从重处罚奸污亲生女儿的被告人梁仕某等情况,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该案再一次敲响了警钟,保护未成年少女不受侵犯应引起社会的重视。


(责任编辑: 刘小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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