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潍坊新闻网11月17日电 11月10日晚11时许,一辆核定载重26吨的解放拖挂货车自昌乐县配货站载铁板及麸皮37吨,行至石埠接受检查时,交警发现对方出示的一份罚款数额1000元的超载处罚决定书有假,遂将其查扣。
交警从车上当场查获一批伪造的即墨、文登、淄博等地交警部门的公章、罚没收入专用章、文书编号、交警个人章、处罚决定书及山东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等。目前,驾驶员付某已被昌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车主姜某正在抓捕之中。
经初步审查,付某今年32岁,系莱阳市人,1995年5月份领到准驾车型“B”的驾照后,一直在莱阳受雇于他人驾驶货车。2007年8月份以来,他受姜某雇佣驾驶解放拖挂货车从事货物运输,主要是在莱阳、潍坊各县市区货站拉货。因行业竞争激烈,运费较低,利润薄,付、姜二人在闲聊时,商定了比照以前交警扣车后开的罚款决定书伪造罚款决定书来逃避超载处罚的主意。
2007年10月份,车主姜某非法购买了即墨、文登、淄博等地交通警察大队的公章、罚款收据及处罚决定书。随后二人伪造了第一份处罚决定书,竟侥幸过关。此后,二人便在每次装货后,根据超载吨数的多少开具不同罚款数额的罚款决定书及收款收据,以此来逃避交警的处罚。至今,逃避超载罚款至少4万元。
(记者齐文 通讯员常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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