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潍坊新闻网昌乐11月13日电 昌乐县为切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各级各部门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给予大力扶持。充分发挥“能人大户”、农村党员干部和涉农站、办、所的带动作用,按照自主创办、自主经营、政府只扶持不包办的原则鼓励农民入社联营。截止到2008年10月底,全县共发展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246处,其中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06处,在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的60家,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颁行后,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5家。有15处农民专业合作社受到部、省、市扶持、奖励和表彰。红河镇将军堂樱桃合作社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
农村合作社不但富了社员,而且辐射带动了一大批农民。据悉,全县围绕合作社开展生产的农户已达40%以上,有力的推动了农业生产的成规模、上档次,如汶河大姜专业合作社、将军堂樱桃合作社、清风菠菜专业合作社、兆田西瓜专业合作社都注册了商标,形成上千亩的经营规模。(通讯员邓有峰 高伟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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