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8月11日讯 青州市民50岁的戴某骑着刚买来三个月的三轮摩托回家时,三轮车因后桥突然断裂而倾翻,戴某被伤致头骨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戴某的家属以“三轮摩托质量有问题”为由,将三轮车经营者投诉到青州消协,消协工作人员在调查取证时发现,卖给戴某三轮车的专卖店已人去楼空。
8月7日,袁某赶到青州市消费者协会,称她公公戴某几天前骑着刚买来三个月的三轮摩托车回家时,在离家约二百米远的地方,三轮摩托车的后桥突然断裂,链条脱落,三轮车随即倾覆,戴某当场摔下车来,不省人事。周围群众及时拨打了120,救护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该事故造成戴某头骨骨折、颅内出血,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而亡。
袁某称,购买这辆车花去3450元,公公戴某很爱惜这一大件商品,平时骑着上下班,偶尔拉点货,从没有发生过磕碰。投诉人认为该车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要求消协给个说法。
接到投诉后,消协初步调查发现,戴某所住的小区是新建小区,小区内外及通向小区的马路都宽敞平整,路面上也没有障碍物。
据介绍,该三轮车是今年4月8日,戴某从青州市某三轮车专卖店购买的,车身上标有某某摩托的字样。消协工作人员网上查询到车身上所标的摩托车的生产厂家为重庆某三轮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遂致电重庆公司,公司称生产三轮摩托的厂家在江苏。消协人员发现该三轮摩托车的使用说明书上未标明三轮车的品牌,所标注的厂名为河北某三轮车有限公司,但标注的公司地址却在济南,另外,说明书上留下的联系电话为空号。
而当消协工作人员来到三轮车专卖店调查时,却发现专卖店已经人去门锁,进一步调查得知,专卖店因经营不善,已停业两三个月了。工作人员查询工商注册登记,发现该业户的营业执照经营期限业已届满。
鉴于此,消协建议消费者尽快启用司法程序,查明侵权主体,保全证据,明确赔偿责任,以讨还公道。
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摩托车等与人身、财产安全有密切关系的产品时,要尽量选择在信誉较好、规模较大的商场或专卖店购买,并尽量选购质量可靠、返修率低、售后服务好信誉度高的品牌。同时还要注意查看经营者、生产者的资质,厂家的三包声明和服务承诺。重要商品购买时一定要索取发票、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等有关凭证,一旦发生质量纠纷,这些证件是维权的重要证据。
(记者齐文 通讯员王永利陈锡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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