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7月12日讯 昌乐县城的马天武是一位残疾军人,近段时间他一直比较郁闷,他在昌乐乘坐长途汽车时,凭残疾军人证却丝毫没有得到优待,难道国家的规定就能被人漠视吗?7月11日,马天武不解的向潍坊晚报反映此事。
马天武对记者说,他今年已57岁,是一名残疾军人,参加过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战争中,他的左腿致残,如今他从部队已退休。
退休后,马天武时常有事外出,经常在昌乐县长途汽车站乘车到潍坊,也经常从潍坊乘车到北京等地,乘坐长途汽车时,他往往持自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购票,潍坊、北京等地的长途汽车都会按国家规定给他享受正常票价的50%优待,而让他想不到的是,在昌乐县长途汽车站,他却每次都享受不到优待,有时他亮出证件时,售票员却连看也不看就说不能用,每次他都得购买全票。对此,马天武非常不理解。
记者了解到,按规定,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境内火车、轮船、长途车以及民航班机,并享受正常票价50%的优待。
为此,记者与昌乐县长途汽车站的一位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这位工作人员说,如今车站内的长途客车都已承包给个人了,如果都给马先生类似的优待对象优待的话,他们的损失无人承担。但也并不是说马先生持残疾军人证,他们就不给优待了,只要他到民政部门开具相关票据,上车时将票据交给售票员,他就能享受到优待。(记者 刘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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