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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便宜买赃车触法律悔不该
潍坊新闻网 2008-07-11 10:43:14

        潍坊新闻网7月11日讯  家住青州市区的张某怎么也没有想到,只因图便宜买了一辆电动机而触犯了法律,后悔莫及。

        7月6日,青州市公安局青州路派出所的民警在巡逻时,发现有两人正守着一辆电动车吵架。经上前询问得知,两人吵架的起因是,一妇女刘某发现王某所骑的电动自行车是两个月前自己被盗的那辆。

        于是,巡逻民警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进一步了解,王某所骑的那辆电动自行车是从邻居张某处花800元买来的。办案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顺线索追踪,对该案件进行了调查,认真核实每一个细节,最终查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成功将涉嫌购买赃车的张某抓获。

        原来,张某今年40岁,青州市区人,5月17日,她打算为丈夫买辆电动自行车,但又贪图便宜便到孟七大集附近转悠,当有人向其兜售电动自行车时,张某明知是赃车,但还以500元的价格买下了。因车是女士用的,丈夫不愿用,张某便以8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邻居王某。

        面对公安机关的处罚,张某悔恨不迭,恨自己一时糊涂,为贪便宜触犯了法律。

        (记者曾庆建 通讯员张新平郑辉)


(责任编辑: 吴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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