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6月27日讯 陈建顺,现在是奎文交警大队六中队的“资深民警”,常年工作在值勤一线,十几年的工作经历,他归纳总结出了所闻、所见的11种驾车不文明行为,公而示之。
驾车时打手机;雨天不避让行人飞车溅水,雨天多数车辆都注意减速慢行,但也有个别司机,全然不顾路人的感受,依然我行我素把车开得飞快。疾驰的车辆溅起的泥水溅在了路人的身上,既不文明,也给自身行车带来了安全隐患;行驶中乱抛杂物;向车外吐痰;夜晚行车开远光灯,大多司机明确表示最怕对方的灯光有问题。按照规定,夜间会车时车辆应关闭远光灯,换成近光灯,而有的驾驶员却懒得换灯或者故意炫耀自己的灯亮,一直开着远光,殊不知这样会造成对面驾驶员面前10米左右出现盲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乱鸣喇叭,堵车时猛按喇叭,在混行路上频繁按喇叭,在夜间、居民小区里使用喇叭,在禁鸣区使用喇叭……这些都是不按规定鸣笛的行为;不顾斑马线上的行人,一些机动车辆行经斑马线时,对行人视而不见,不但不减速行驶,避让行人,反而“见缝插车,迫使行人停下为其让路;车辆路边乱停乱放;马路边乱开车门;快车道上“蜗行”;出租车不按规定停,一些司机在马路上行使时,看到有人向他们招手,不管后面情况如何就猛踩刹车停下来。
为了创建文明城市,提高文明素养,以上凡此种种,司机朋友有则改之。
(记者 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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