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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对高中学校“约法三章”
潍坊新闻网 2008-06-13 13:53:47 潍坊新闻网

        潍坊新闻网6月13日讯 昨天为我市中考的第一天,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为确保今年市区高中招生录取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日前,市教育局下发文件,规定除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招生宣传(市教育局统一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初中学校召开一次学生家长会)外,任何高中学校不得自行到初中学校开展针对初中学生和家长的招生宣传。

        教育部门规定,严禁邀请初中学校干部、教师到高中学校参加座谈会、宴请、赠送纪念品等活动;严禁派人通过打电话等形式向考生或家长进行招生宣传;严禁以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及奖励招生人员等手段拉生源;严禁诽谤贬低其它学校以提高自己的错误做法。各高中学校、初中学校校长是招生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令行禁止。对违反规定进行乱招生、乱宣传以及花钱“买”学生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对在招生工作中造成试题泄密,或在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同时,初中学校和高中学校要按要求将有关信息在校内或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市教育局将把市区高中招生录取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政策、各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方案、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认定结果、特殊考生情况及其它有关信息通过“潍坊教育信息港(http://www.wfjyxxg.com)的“公告栏”和“基础教育”栏目下的“关注中考”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王法理郑杰    通讯员王琳赵云福)


(责任编辑: 齐晓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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