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6月9日讯 “现在都已经有规定不再收配套费了,可我们这儿怎么要求交两次呢?”6日上午,在潍城区鸢都新城购买住房的程女士来电反映。
据程女士介绍,她是潍坊第一职业中专的老师,2005年学校在鸢都新城团购80多套楼房,当时她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总价21.6万的住房。2007年12月,开发单位要求业主交纳1万元配套费,她和其他老师们都如数上交。最近,开发单位又要求交6000元,这次还是配套费。程女士听不少朋友说,现在相关部门已经明确不允许向业主单独收配套费,为何该小区还要交两次呢?
记者咨询了鸢都新城负责销售的韩经理。据介绍,2005年一职专团购住房时的价格每平方米在1700元左右,按照双方约定,是另外交纳配套费的。原本预定16000元是一次性收取,不仅包括水、电、暖、有线、宽带等配套设施费用,还包括地下室购置费。可能是学校出于其他方面考虑,作两次收取。韩经理说,收取的费用开发单位都会出具正规的发票,业主如果有疑问可以到销售部详细咨询。
记者通过12345市长公开热线了解到,2007年8月9日,潍坊市物价局与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规定“新建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部计入房价,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再另行收取”。这应用于在此以后立项或开工建设的项目。如果业主对是否应当收取配套费有疑问,可以到市发改委或者建设部门查询楼房立项开工时间。(记者孙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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