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5月21日独家专讯 近期的潍坊晚报有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打出这样一则广告“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潍坊市您听说过吗?”
近年来,鸢都大地房地产开发业投资火热,一幢幢高楼大厦拔地而起。房地产开发投资火热的同时,背后却是其相互激烈的竞争。潍坊广播电视报、潍坊晚报、齐鲁晚报今日潍坊等报刊媒体均刊登某些开发企业的楼市广告,广告内容可谓五花八门,大多数是以吹捧本楼盘设计如何如何精致,小区景观如何如何优美,楼市价格如何如何低廉,物业服务如何如何配套齐全等等。这些广告内容均无可厚非,但是象文中首段所提“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却尚属首例。不知该家开发企业是否清楚,早在2001年中央有关部门就曾明文规定,“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得向业主收取”(计价格[2001]585号),潍坊市人民政府潍政发[1995]34号文件也做出明确规定,“新建项目的供热、燃气配套费计入房价,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业主收取”。2007年8月9日,潍坊市物价局与财政局又联合下发了《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并加强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潍政发[2007]49号),对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与缴纳进一步做出了明确规定“新建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部计入房价,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再另行收取”。象“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这样的广告岂不是拿着政府的优惠政策忽悠老百姓吗?
据08年5月16日齐鲁晚报刊文报道,四月份全国70多个大中城市平均房价上涨10.1%,在房价疯狂上涨的前提下,开发商利用“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这类广告实则是欺骗市民。笔者提醒广大购房户,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一定要问清楚,缴纳房价款外还要交纳哪些费用,切勿被开发企业的花言巧舌所误导与迷惑,如遇有违规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行为,可拨打12358物价举报电话进行投诉。(高建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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