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 >> 新闻中心>>热点推荐>>山东·半岛>>正文
父亲要娶新娘儿子将父打伤
潍坊新闻网 2008-02-19 15:56:02

       潍坊新闻网讯 父亲要娶新娘,儿子却百般阻挠,继而父子俩发展到动手打架,父亲受伤住院,心灰意冷的老父亲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给其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4320元。日前,东营广饶县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此案。

       张老汉今年58岁,老伴于2007年7月15日去世。老汉有一子张某,已分家另过。孤独的张老汉独自一人生活在自己的小院里。平日里儿子有时也来看一下父亲,但无法填补父亲的精神空虚。2007年9月,张老汉在晨练时认识了同样丧偶的老妇吴某。两位老人一见钟情,并很快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为慎重起见,张老汉把自己的心事告诉了儿子,本以为儿子会为自己感到高兴,哪成想,儿子一听大怒,坚决不同意张老汉的婚事。张老汉多次与儿子协商未果,为了自己的幸福,张老汉与吴某于2007年10月28日办理了登记手续。老汉的这一举动,激怒了儿子张某,2007年11月8日,在和张老汉理论未果的情况下,张某与张老汉打在了一起。经医院检查,张老汉脸部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治疗8天,花去医疗费等4320元。出院后,张老汉越想越生气,于2007年11月20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儿子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其医疗费4320元。(东营日报黄河口记者王中明李波报道)


责任编辑: 尉建新  
相关新闻
读后感言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昵称/网名: 匿名
查看发表评论 留言须知
潍坊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潍坊新闻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潍坊新闻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潍坊新闻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潍坊新闻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潍坊新闻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潍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潍坊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