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举行的中共十七大首次提出,在初次收入分配中也要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党内外专家指出,中共这一理念变革,意在遏制近年收入分配状况恶化、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新华网北京10月17日电)
胡锦涛在十七大上作报告中说,“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
配更加注重公平”,他还强调,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不断增长的基尼系数面前,党代会报告将“初次分配也要体现公平”提上议事日程,传递着广大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将会提速、贫富差距必将缩小的执政理念和领导决心。在此前的经济社会领域,我们经历了从“绝对公平”、到“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再到“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发展阶段,这些分配原则既有国情的影子、又时时彰显着我们“共富”的热望。
从解决中国当下贫富差距看,有两点是需要注意的:一是只有在初次分配领域制度性让低收入群体在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增速明显快于富裕阶层,我们离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才会日益靠近,而达成这个目标的保证就是初次分配必须倡导“公平”;二是在富有者除了劳动力,还有资本、信息、技术等生产要素可供获利的事实语境下,低收入群体往往只有借助自身的劳动力才可以作为获取财富的主要来源,因此,只有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才能真正使那些只能凭劳动力赚取收入的低收入群体更多地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至于初次分配对于归置“和谐共享”的意义,有时是要更超越于再分配带给老百姓的感受。我们不能抹杀政府借助税收、社会保障以及转移支付等手段(甚至慈善捐赠等民间方式)对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积极意义,但,现阶段更多、更大的分配不公,其实远不在二次分配或三次分配中,集中于初次分配领域:
首先,生产单位之间由于生产经营条件(政策的、历史的等)差别而产生的分配不公,突出表现为垄断性行业与一般竞争性行业的差距诟病;其次,在“藏富于民”的思潮下,政府财税增量比重下移,初次分配的蛋糕越来越大,其“效率第一”的单维偏好已经严重制约了“共享”的积极性;其三,正如易宪容先生所言:财富分配制度不合理,不仅在于要素的产权初始界定,还在于政府政策对要素交易的管制程度;而当市场得以建立的基础制度都存在缺陷时,那么这种市场化只能加快少数人对多数人的财富掠夺。因此,土地制度、户籍制度、金融制度等多在初次分配领域成为“公”与“不公”的催化剂。第四,就中国劳动力资源相对过剩的事实看,历史上工资水平偏低的影响还很深远,劳动力流动受阻和就业不充分又使得这种“强资本弱劳力”的现实倒逼成薪资初次分配上的“马太效应”。
去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对在中央党校学习的百余地厅级官员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在回答“当前我国要特别注意解决好哪些问题”时,“居民收入差距”成首选;在回答“我国当前必须注意的主要风险”时,“贫富悬殊”居榜首;这些年中国消费需求总是上不去,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是中低收入者比重过大;一些拉美国家出现的“拉美陷阱”也警示我们:在初次分配丧失效率和公平而出现大量贫困和失业人群时,政府只能出台超水平的高福利进行二次分配纠偏,最后是不堪的财政赤字、频仍的财政和金融危机。
初次分配公平是“和谐共享”的基石,现在,让公平旨归重新归位于初次分配领域,必将兑现为民生之福、社会之利。 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