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8月2日讯 8月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驾车撞到交通稽查人员马晓哲致死后逃逸一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王玉江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第二被告人王玉海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据了解,2月22日上午9时30分许,被告人王玉江驾驶一辆农用运输车行至奎文区机场南路时,发现有交通稽查人员正在执法检查,因其所驾车辆未缴纳养路费,遂加速开车,强行闯关。在连闯两关后,将正在第三关执行公务的交通稽查人员马晓哲撞倒后逃逸,致马晓哲因闭合性肺破裂、肝破裂及肾破裂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
王玉江闯关撞人后,在交通稽查车及公安机关110巡控车追堵的情况下,打电话唆使授意其胞弟王玉海开车阻拦帮其逃脱。王玉江逃脱后,110出警车辆多次示意王玉海停车,但王玉海却驾车加速逃跑,历时近4个小时,期间多次造成险情,并先后撞坏警车3辆,交通稽查车1辆,直接损失达人民币近26万元。当日下午1时40分许,王玉海在坊昌路段翻车后被堵截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而被告人王玉江也于2月25日上午在其父的带领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市人民检察院于5月26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父母及其妻也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审理另查明,被害人的近亲属有父母妻三人,其母无经济收入来源,妻子已怀孕数月。法院最终做出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王玉江故意杀人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赔偿原告490295元,被告人王玉海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没收被告人王玉江、王玉海的作案工具“588”型、“688”型农用车各一辆。
判决后,被告人王玉江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当庭提出上诉。
(记者曾庆建 通讯员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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