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7月6日讯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生猪屠宰加工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让群众吃上“放心肉”,逐步实现生猪屠宰厂(场)的统一、合理、规范、有序设置,日前,我市制定了《潍坊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08-2010年)》。根据规划,我市现有212个屠宰厂(场)今年要压缩到158个,到2010年底前,全市现有定点屠宰企业压缩48%,所有保留企业必须达到一星级以上资质等级要求,总体设置数量控制在110家之内。
按照有关屠宰厂(场)设置标准,我市将对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行压缩和重新规划设置:市建城区不设屠宰厂(场);潍城区现有3个压缩到2个,坊子区现有7个压缩到2个,寒亭区现有10个压缩到2个,高新、滨海开发区各保留1个。按照我市新调整后的行政区划,其他县(市)城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各设1个;地域较大、人口较多和生猪产量、消费量较大的乡镇,确实需要再增设屠宰厂(场)的,经市贸易局审查,报市政府批准,可再增加1个,但同一地域最多不超过2个。
按照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的要求,我市将建立起生猪生产、屠宰加工、市场销售“三位一体”的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体系。通过整合现有屠宰企业资源,压缩数量,提高企业规模和档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逐步进行淘汰和关闭:年屠宰量1万头以下的;环境条件差、屠宰设备陈旧、简陋,又无更新改造能力的;手工屠宰的;达不到一星级资质等级要求的。今后,凡申请新建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达到国家商务部颁发的《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三星级以上资质等级条件。对定点厂(场)我市将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市场经济规则,优胜劣汰。(记者毛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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