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7月5日讯 为鼓励有关工业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我市从今年起设立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对标准化战略建设的资金投入机制。
据悉,凡在我市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会计资料的工业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资助奖励。申请资助奖励的标准化项目必须是标准已经正式批准发布的,申请时间与标准正式发布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标准的先进水平;符合潍坊市的产业发展方向,并有利于促进我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标准中含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形成优势产业,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标准的实施能给本市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助奖励额度最高可达100万元。
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由市财政从我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中安排。四区及市属开发区企业的资助奖励资金市财政补助40%,其他县市企业的资助奖励资金由企业所在县市财政全部承担。(见习记者孟祥风 通讯员李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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