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6月26日讯 6月25日下午,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在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召开。
会议要求,要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根据《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寺观教堂的设立,必须由省级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其他固定活动处所的设立,由设区的市级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县级宗教事务部门只能根据省、市宗教事务部门的批复,对省、市同意设立的场所发放《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今后凡未经省、市审批同意,县市区擅自发放《登记证》的,一经发现,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宗教活动场所要严格按照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要求,配备安全设施,力求用两年左右时间,使全市80%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达到规范化要求。
(见习记者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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