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潍坊新闻网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月19日宣布,自6月20日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自7月1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没有调整。为保持各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严格价格自律,6月20日,市物价局紧急发函提醒我市有关石油、电力、煤炭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全市严厉打击价格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即日开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课以重罚。
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举报电话12358。(记者齐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