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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等山东10城成为国家环保重点城市
潍坊新闻网 2007-11-27 09:40:21

  潍坊新闻网11月27日讯昨天,国务院公布《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将以北京、天津、上海等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和城市群地区的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努力改善城市和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这其中包括我省的潍坊、威海、济南、烟台、青岛、淄博、泰安、枣庄、济宁、日照10个城市。

  《规划》要求,“十一五”期间,以火电厂建设脱硫设施为重点,加快现役火电机组脱硫设施的建设。新(扩)建燃煤电厂除国家规定的特低硫煤坑口电厂外,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并预留脱硝场地。在大中城市及其近郊,严格控制新(扩)建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

  以颗粒物特别是可吸入颗粒物作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加快城区工业污染源调整搬迁,集中整治低矮排放污染源,重视解决油烟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抑制扬尘。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和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开展节能活动。因地制宜地发展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在城区内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另外,《规划》还提出,要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大型、特大型城市要把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作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规范在用机动车环保年检工作。改善油品质量,提高燃油的利用效率。大力开发和使用节能型和清洁燃料汽车,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刘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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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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