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供水企业正及时改进生产工艺,落实水质监管制度,确保7月1日前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的106项指标达标,实现自来水可直接饮用。据了解,此前执行的水质标准检测项目有35项,新增71项水质指标。
为让市民喝上放心水、优质水,国家、省相继出台了有关规定,新增加的71项水质指标,紧盯饮水健康,要求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其中的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感官性状良好,且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等;生活饮用水中有机化合物指标包括绝大多数农药、环境激素、持久性化合物,是评价饮水与健康关系的重点;增加检测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的含量。日前,市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服务质量监测中心对全市18家供水企业的69个出厂水、管网水进行了摸底抽查检测,检测水质指标2052项次,水质合格项次占总数的99.2%。针对监测中心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市督促当地供水企业及时改进生产工艺,落实水质监管制度,做到日检9项不出企业,常规42项不出水司,确保7月1日前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106项达标。为保证我市水质按时稳定达标,各县市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及供水单位已经采集了水样,委托经质量技术监督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106项指标检测,确保供水水质达标。同时,从7月1日起,我市在全市城市供水单位推行水质报告制度,各供水单位要建设进出厂水质在线检测系统,各县市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水质在线监测平台与监测中心在线监测系统联网,做好数据与监测中心检测平台的传输、对接。
为更好地对城市供水进行监管、管理,我市制定了《潍坊市城市供水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各县市区城市供水、节水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标准,每季度对本辖区内城市供水、节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定。供水企业运营包括技术管理、水质检测、应急处置、基础管理等。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令其限期整改。记者韩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