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安丘市凌河镇西庄头村郑志贤、郑志新、郑志明、郑汝春等四位农民紧紧握着工商执法人员的手发自肺腑地连声道谢。为感谢安丘市工商局辉渠工商所、辉渠消协分会热情服务,勤政为民,为其挽回了因种植问题葱种造成的经济损失,他们还特意送上一面绣着“红盾铸辉煌,情为民所系”字样的锦旗。
6月28日,安丘市消费者协会辉渠分会接到凌河镇西庄头村四位农民郑志贤、郑志新、郑志明、郑汝春的投诉,称他们去年8月20日从安丘市辉渠镇夏坡村李某种子门市购得的七桶日本“天光一本”葱种有问题。他们用这些每桶260元的葱种种植了大葱七亩。收获时节来临,长成的大葱却秸秆绵软,容易倒伏,导致大葱不能正常销售,给他们造成经济损失。辉渠消协分会在安丘消协的大力支持下,马上联系葱种销售商李某,进行调查了解,并和当事双方一起到大葱田中现场勘查取证,最终确认葱种确有质次问题。经过依法多次调解,双方最终接受调解,达成协议:四户农民对种植的大葱自己负责销售处理,由葱种销售商李某按每桶葱种补偿农民2000元,一次性赔偿共计1.4万元。对这个调解结果,双方均表示满意。该消协于6月30日将追偿的1.4万元赔偿款如数发放到四位农民手中,为该案圆满画上了句号。
通讯员范国栋辛海明孙福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