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将于9月1日起施行。
今年4月,国务院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个税起征点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了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广泛征求意见。
6月27日下午,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修改个税法的决定草案。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吸收了初次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作了较大修改,基本可行。其中有些组成人员建议在此基础上对起征点再适当提高。
28日、29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两次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法律委员会认为,为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力度,对个税法进行修改是必要的、适时的,同时建议将起征点提至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