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付生通讯员陈同义刘建民)日前,记者从市畜牧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今年3月以来,全市畜牧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采取果断有力措施,扎实推进“瘦肉精”整治工作,全面加强对畜禽“瘦肉精”的监管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迅速成立了由市畜牧局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瘦肉精”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畜牧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切实做到人员、责任和措施“三到位”,坚决防止生产、经营、使用“瘦肉精”现象发生。同时,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也成立“瘦肉精”治理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治理整顿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安全监管工作。
迅速行动,加强排查。及时转发了农业部和省局“关于加强生猪‘瘦肉精’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并配合省督导组对部分县市区“瘦肉精”治理整顿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我市有生产、经营和使用“瘦肉精”的现象。为进一步加强工作,市畜牧局还先后派出6个督导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议情况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瘦肉精”专项治理整顿情况督导检查,对我市“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进一步进行排查,坚决杜绝不合格畜产品流入市场。
狠抓关键,严格执法。按照农业部和省畜牧局“加强排查,消除隐患”的要求,我市着力加强了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饲养场(户)、牲畜屠宰场、流通环节、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票证管理等重点场所和环节的监测监管,不断扩大“瘦肉精”监测覆盖面和抽检频率,认真落实产地检疫员“一岗双责”制度,实行“瘦肉精”检验与检疫同步,确保出栏牲畜安全。建立健全快速核查机制,全市畜牧部门都设立了24小时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投诉;积极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沟通,实行联合稽查、联合办案,形成了案件查处的强大合力,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瘦肉精”行为保持了高压态势,切实做到了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到目前,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7089人(次)、执法车辆5994台(次),检查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1766家(次)、生猪养殖场24714家(次)、生猪贩运商480个、屠宰商596个、批发市场113个、超市837个、猪肉加工企业116家、餐饮店115家,抽检生猪26950头。
做好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通过印发明白纸、签订责任书、承诺书等形式,加强了对畜牧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养殖户、经纪人、屠宰场(点)遵法、守法的自觉性,规范了畜牧企业和养殖户生产经营行为,严防在畜禽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为我市“瘦肉精”治理整顿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