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工作安排,寒亭区社保卡定于7月1日启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区社保卡自6月27日起进行发放,请各参保单位尽快到区社会保障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社保卡办公室)领取,并及时发放到职工手中,以免影响职工使用。
参保职工的社保卡采取信封封装方式,信封内有参保职工社保卡、随机密码及使用指南。参保职工领取到社保卡信封后,请仔细核对社保卡,并妥善保管卡片及密码。如有错误请立即与单位或社保卡办公室联系。需要更改密码的,请持卡到建设银行自助设备上修改。
二、6月27日起原医保卡停止使用,卡内余额转移至本人名下社保卡。
三、社保卡自7月1日开始启用,持卡人可通过定点单位(包括医疗机构、社区门诊和药店,下同)的刷卡机(POS机)和建设银行的多媒体查询机查询核对个人医保账户余额。
四、尚未领到社保卡及未采集社保卡信息的参保人员请与所在单位联系相关事宜,也可与社保卡办公室联系咨询。
五、尚未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住院联网确认时如果需要开具参保证明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区社保中心医疗保险科开具参保证明。
六、离休人员的社保卡发放后,暂时还不能使用,仍然使用原医保卡进行医疗消费。
七、对已签约安装社保卡POS机具的定点单位,请尽快熟悉社保卡的相关操作,保证社保卡顺利启用;尚未签约安装社保卡POS机具的定点单位,请尽快与建设银行联系签约事宜。
八、区社保卡办公室办公地点:寒亭区友谊路189号,寒亭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楼。联系电话:15726056780,15726056781。
寒亭区社会保障卡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