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领导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顺利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验总结,是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正确运用的典范。在改革开放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时期,重温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念、群众观点,有利于增强各级干部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在“一大”党纲上把组织工人、农民和士兵,实行社会革命,作为群众工作的方法。1945年党的七大会议时,毛泽东同志明确地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刘少奇同志在七大修改党章的报告中,系统地论述了党的群众观,党的群众路线。从而建立起了我党的群众观和群众路线的理论体系,并成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不仅成为指引中国革命伟大胜利的法宝,而且成为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发展的重要法宝之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社会发展上来,我们党继承和发展了这一思想。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把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多次强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些重要思想,成为新时期坚持群众路线、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宏伟奋斗目标以及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指南。
当前,我们既面临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这给我们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观和群众路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是,影响和制约党群关系的深层次矛盾日渐突出。因此,在工作中我们要用群众路线这一我党90年来行之有效的方法去化解矛盾、促进发展。胡锦涛同志指出:“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特别要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政策观”与“法律观”;树立相信和依靠群众的“群众观”和“决策观”;树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权力观”和“政绩观”。不论身居何职、为政何地,都以最真的心、最深的情和最大的力,解民之忧,排民之难,谋民之利,努力做到“万事民为先”,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作者单位:潍坊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