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冠华通讯员张军于新录
凭着强烈的政治责任心、无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对人民群众鱼水般的深厚情谊,她成功办理了一批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要案难案,成为“全市检察系统巾帼建功十大标兵”之一。怀着一颗诲人不倦之心,她积极投入各类涉案人员的帮教工作,成为许多犯罪嫌疑人心中的“大姐”和“妈妈”。在从检生涯中,她荣获省优秀共产党员、省优秀女检察官等多项省、市、区级荣誉称号,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她就是潍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科科长、一级检察官闫晓君,一朵坚守正义的铿锵玫瑰。
刚正不阿秉公执法
闫晓君进入检察系统工作至今,一步一个脚印,取得了一系列骄人的业绩。她的成功,绝非偶然,而是来自多年来兢兢业业,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进取精神。2007年,在审查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中,闫晓君发现潍坊某中药厂存在配方、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立即向该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并帮助其建章立制,及时弥补了企业管理上的漏洞,帮助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2009年,在承办王某故意伤害案中,由于属于累犯,同时王某家属是自己丈夫长期来往的业务客户,为公正办案,闫晓君毅然让丈夫与王某家属断绝业务联系,依法提请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在办理某国有企业一起受贿案时,打探案情、说情施压者接踵而至,其中一位登门说情者曾是自己在企业工作时的授业恩师,为秉公执法,不徇私情,闫晓君断然将恩师拒之门外,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送上被告席。
刚中带柔感化嫌犯
“愿闫阿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让牙齿天天晒太阳”。在众多来信中,这是一封尤为特殊的信,信的作者是一名大学生犯罪嫌疑人。21岁的路某是一名大学四年级在校生,2009年夏天,因参加同学聚会时发生冲突,路某一方将对方2人打成轻伤。审查案卷时,闫晓君发现路某是在校大学生,提审时主动问起他的学校生活,听到检察官亲切的问话,路某放声大哭。原来2010年1月份他必须回学校参加毕业考试,否则多年辛苦的求学努力将付之东流。看在眼里,急在心上,闫晓君迅速和办案人员到路某所在的学校做了调查,了解到路某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还了解到路某家庭非常困难,妹妹因车祸丧失了劳动能力,父亲患有慢性病常年卧床不起,全家仅靠母亲打零工的收入维持生活并供路某上学。针对这种情况,在闫晓君的倡议下,公诉科全体同志主动为其捐献了600元钱。针对路某自身及其家庭的特殊情况,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闫晓君建议对此案实行暂缓不起诉制度,得到了市检察院和被害人的支持。案件处理完毕了,闫晓君还定期匿名给路某的母亲寄钱。有人不解,闫晓君笑着说:“尽一点绵薄之力而已,我希望这些失足的孩子能够重新做人,担负起对家庭、社会的责任。”
带刺的玫瑰,却是人们最喜爱的花朵之一。从事检察工作20多年来,凭着对检察事业的赤胆忠诚和无限热爱,闫晓君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公正廉洁执法,以全心奉献诠释了法、情、理的有机结合,展现了新时期女检察官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