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国,商初所封时,尚在河南雍丘县。第一次迁徙山东,已是商末。汉史学家班固将大致时间定为“先春秋时”。早年发现的商末的征人方卜辞记载了商王战胜后返回,曾途经杞地,这与班固所说的时间略有提前,今当以卜辞更准。商周时代,由于是使用甲骨占卜的鼎盛时代,那时几乎诸事皆用甲骨占卜,如卜祭、卜田猎、卜出入、卜征伐等。途中休咎,都须靠占卜知就里吉祥。征人方卜辞所记的这一段的时间路程是:
戊子在
庚寅步于杞
壬辰在杞,步于��(属雷)
甲午步于(索)
另外,约在商朝第24个国君祖甲时的出组卜辞,也记有相同的时间路程:
戌寅步自于杞
庚辰步自杞于雷
癸未在雷
甲申在索
由于两次所记经杞的地名和方向相同,根据干支时间的换算,可知杞到索仅有两天的步行距离。
现求证商末时(约前十三世纪之后)的杞国之地,须找到索的具体位置。然后根据已知方向、两天旅途即可反向求出杞地所在。索在什么地方?近翻阅考古资料目录,于无意间发现一篇发现索氏器的短文,找出一看,知晓了这批索氏器的出土之地。
原来,早在1973年6月,山东兖州县嵫山区李宫村一农民在挖坑时,发现了一批铜陶器。出土器物有铜卤一件、铜爵一件、铜觚一件,铜刀一件、铜鬲一件、陶�e瓦一件。
其中的铜卤和铜爵有铭文。分别是“索册父癸”与“索父癸”。这第
一个字分别作或,应为
今汉字“索”。
《说文》索字作,解为
“草有茎叶,可作绳索”。铜器铭文的索字与《说文》有所不同,不是从
(可理解为双手)而是从刀。《诗
经・七月》有“昼尔于茅,宵尔索��”句。这上一句言白天取茅草,下一句是说晚上搓绳子。取茅得用刀割,搓绳得用手。故我认为应
为一字两体。而所从之,应像头
部用细绳缠束的索形。
从《春秋左传・定公四年》载,可知索氏是殷之遗民。在周初就地实行分封。成王封伯禽为鲁侯时,赐以殷民六族:�l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
如果没有这批索氏器的出土,我们仅凭《左传》上的这些记载,并不能判定商代六族中索氏族之具体下落。因为以前有的历史学家曾把殷民这六族视为种族奴隶。现在索氏族成员死后能有青铜器殉葬,已证明其绝非奴隶出身。根据商朝以干支命名的风尚,“索册父癸”“索父癸”可以得出索为氏族名,癸为器者父名。铭文所示,与殷民六族中的索氏族条件符合。
那么,出土索氏器的这个李宫村在什么位置呢?查阅地图,可知此村位于兖州城西二十公里,处在兖州、汶上、济宁三地交界处,器物出土地,洽在西周初年鲁国的封地之内。商王征战后返商,其行进方向应当是面向位于安阳附近的殷都,所以当时的杞只能在兖州的东面,才能形成最近且合理的返回路线。同理,按返殷都所经的杞―雷―索,如果反向步行两天的时间是断然不可能到达东北方向的安丘黄旗堡的。如果杞在那里,那卜辞所记录的所经之地就不会仅仅只有雷、索了,而会是更多。而新泰正好位于兖州之东,两天的路途恰好符合当时的车马行进速度。可见商时杞国离开河南,再次无可辩驳地证实就是迁进了山东新泰一带。
漱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