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NO200901160087
根据权利人田新华的申请,坐落于奎文区潍州路121号内10号楼4-402,房屋权属证号潍房权证市属字第001589号,面积为52.5平方米的房屋权属证书(证明)丢失,声明作废。
潍坊市房产管理局
2009年1月16日
遗失声明
田新华潍房权证市属字第001589号,房屋权属证书(证明)不慎丢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田新华
2009年1月16日
公告
2008年9月19日晚上8:30时许,在安丘市景芝镇镇东南村,捡拾女性婴儿一名,当时用纸箱装着,用红色小花被包着,并有一张写明孩子出生日期的纸条。身体健康。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安丘市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36-4292301。即日起6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安丘市民政局
2009年1月9日
遗失声明
安丘市赵戈镇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公章丢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