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国泉刘强)去年以来,昌乐法院鄌郚法庭从加强规范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入手,积极构建“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工程,取得了良好效果。该庭未发生一起发回重审或改判案件。
一是加强“内功修为”。该庭及时组织全庭干警对修改后的《民诉法》进行逐条学习,认真传达上级法院有关培训的内容,力求熟悉并掌握新修改的法律条文对审判工作可能带来的新变化。二是提高“质量标准”。法庭要求法官以不发生《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再审情形为案件质量的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以精益求精的质量意识构建“精品案”工程。三是强化“文书制作”。该庭针对干警容易疏忽或经常出现的差错问题,专门制作了“法律文书质量自查表格”,列举了13项影响文书质量的最重要项目,包括“案号”、“错别字”等看似简单却容易出现的瑕疵,要求在每一篇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前,由承办人按上述表格检查一遍,以减少和杜绝各项不必要的差错,切实提高文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