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年底,首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获奖名单在经历了15天公示之后,迟迟不见颁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说:“主要原因是部分获奖出版物遭遇到了假书号的问题!”
据了解,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是2007年11月经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学界的最高奖项。其前身是山东省“齐鲁文学奖”,已评两届。“这是一个严肃而真诚的奖。”山东省作家协会主席张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奖发掘了很多无权无势的底层作者,尽管奖金金额不高,但获奖门类全,获奖范围大。
令很多人没有想到的是,获奖名单在《大众日报》和省文联网站向社会公示之后,其中的1部长篇小说、两部诗歌、4部散文集被实名举报涉嫌假书号。而且,在拟获奖名单中的1部诗集和1部散文集,竟然使用的是同一家出版社的同一个书号。
潍坊诗人孙方杰的诗集《逐渐临近的离别》,也在此次获奖名单之列。公示期结束一周后,他接到评审委员会的电话通知:他的作品出版不正规,要做两手准备。孙方杰说,2007年四五月份,通过朋友介绍,他得知一家文化公司可以帮忙联系出版社出版自己的作品。他不太懂行,就掏了一两万元给朋友把事情办了。作品出版后,他并未到有关部门查过书号是否合格,当时也没有这种意识。
“我们这些写诗的基层作者,出本书很不容易。有时候为了省钱难免会依靠不正规的途径出版自己的作品,如果这回因为这个不能获奖,那么我们在感情上也太受伤了!”孙方杰对记者感慨。和孙方杰有着同样忧虑的还有其他作者。临沂诗人邰筐的诗集《凌晨三点的歌谣》也在获奖名单中。听说假书号事件之后,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我会不会成为下一个孙方杰?”
对此,著名文艺评论家、同心出版社原副总编辑解玺璋说:“如果按照评选办法的要求,遭遇假书号的书显然不符合评选要求。同时,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假书号是违反国家相关出版法规的。”但他同时对基层作者的境遇表示同情,“名气不大的底层作者的确有好作品,但不容易被出版社接受。我国的书号被出版社垄断在手里,因此,出版社应当把发掘底层作者当成自己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对于这次评审过程出现的假书号问题,张炜表示,绝不能仅把责任推到作家身上!很多作家辛苦写作却面临出书难的问题,目前的出版市场上,一些纯文学高雅的作品少人欣赏,低俗的反而畅销,未成名的草根作者更少有市场,这种状况令人担忧。
张炜指出,目前“正式出版”这条限制在很多文学奖中都有,理想的评奖必须废除这一条款,把作品的品质高低当成评奖的唯一标准。在电话中,张炜再三强调:“只要写得好,作家用铅笔写的手稿也应该给他评奖。”
记者日前通过电话采访山东省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拒绝回答书号违规的问题,只说还在调查中,还不能确定正式颁奖时间。(中青)